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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售卖地:全国
周口能效认证时间-中国能效标识中心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
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在每年 3 月 15 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
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规格型
号产品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标
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杭州龙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大型的综合性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检测及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领域涵盖中国能效标识检测与备案、防爆合格证、节能认证、CCC认证、SASO认证、SONCAP认证、ISO9001、ISO14000、ISO18000等产品检测认证服务。龙标检测凭借最早从事中国能效标识检测与备案的经验,为企业提供从申请注册、产品测试、能效备案一条龙服务。专业承担通风机中国能效、电动机能效、永磁电机能效标识、高压电机能效标识、冷水机组能效检测、热水器能效标识、节能灯能效标识备案、显示器中国能效标识等所有能效标识范围内产品的检测与备案服务。
7 标识的公告
7.1 授权机构应当于备案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告备案的标识
样本。授权机构应当核实并撤销能效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
的相关备案信息并及时公告。
7.2 授权机构应当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向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
部门等提供产品信息查询服务,及时核实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
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