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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售卖地:全国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审查
现场审查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收到汇款底单之后,将组成审查组,同时与企业联系确认审查时间,并将审查计划及审查大纲传真给企业,企业可按照审查计划来安排当天的现场审查。
六、抽样检测阶段:
1、现场抽样:
现场审查人员将在企业审查现场抽取申请认证产品样品,由中标认证中心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一般检测产品主要的环保指标。付费企业在收到中标认证中心下发的检验付费通知单后,应尽快将指定金额汇检测机构,并将付款底单传真中标认证中心,以便检测机构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报告
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中标认证中心将检验报告正本寄回企业,副本留存中标认证中心归档。
七、取得证书:
1、报告阶段:
中标认证中心将根据现场审查情况及检验结果情况撰写综合审查报告,并对综合审查报告进行。
2、评定阶段:
综合审查报告将送交技术审查委员会,技术审查委员会将对企业中请认证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3、批准阶段:
技术审查委员会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上报认证中心主任处,由中心主任批准。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合格企业颁发中国环保产品。
八、监督管理:
使用标志:
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中国环保产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规定使用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
中国环保产认证周期 实施规则有效期等相关说明
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型式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申请
4.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上按不同的清灰方式(脉冲喷吹类:逆喷、顺喷、对喷、环隙等;回转反吹类;分室反吹类;机械振动类等)和结构型式来划分申请单元。产品由同一生产厂生产且清灰方式和结构型式相同的系列产品也可作为一个申请单元。依据不同标准生产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产品工作原理及主要设计参数说明;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规格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4)中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维护手册;5)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文本及在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6)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图,并标明(说明)关键质量控制点和控制参数;7)用户反馈意见;8)其他需要的文件。
4.2型式检验
4.2.1型式检验的抽样原则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1~2台进行型式检验。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申请系列产品认证时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抽取大额定工作能力且具有代表性的样2品1台作为主检型号进行型式检验;同时抽取覆盖型号的样品1台作补充差异性检验。
4.2.2型式检验的方式及程序采取生产工厂主要零部件质量检验与产品性能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零部件质量检验与初始工厂检查一同进行。4.2.3型式检验依据的标准根据产品型式分别执行《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HJ/T)、《回转反吹类袋式除尘器》(HJ/T)、《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HJ/T)和《机械振动类袋式除尘器通用技术条件》(JB/T)。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费用,认证规费:
为规范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认证工作,维护认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工作的有序发展,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认证中心开展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和环境服务认证的收费。
2收费项目及标准
2.1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2.1.1初始认证注册有关费用:
(1)申请(含文件审核)费:1000元/项;
(2)工厂检查费:境内元、境外元;
(3)注册费(含证书制作):1000元/项;
(4)年金(含标志使用费):6000元/项;
(5)产品检测费:由检测机构按规定收取。
2.1.2工厂监督检查费
(1)工厂监督检查费:4000元/项;
(2)监督检测费:由检验机构按规定收取。
2.1.3复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与初次认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