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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检测应在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龙标检测是在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相应能源效率国家标准检测合格之后,龙标检测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报告原件要提交给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审核和备案。
2)网上填写备案信息
首先要在中国能效标识网 注册企业用户。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经管理员审核后(约3天)完成注册。
注册成功后登录,添加产品备案相关信息,主要是能效标识所标注的信息。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考中国能效标识网首页左边的“办事指南”栏目。
3)制作能效标识
为了维护标识制度的严肃性、便于市场监督、有效提高消费者对标识的认同和认知能力,中国能效标识的样式有严格的统一要求。各类产品的能效标识,形状、颜案和整体布局等基本样式保持一致,但尺寸和能耗指标不同。因此,企业应按相应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制作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要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刷,用不干胶粘贴在产品或小包装的明显位置。备案时要提供一个标识样本进行审核。
4)递交备案所需文本材料
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收到书面备案材料后,一般10工作日之内反馈或整改。备案完成后将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公示,相关信息可按备案号、生产者名称或型号进行查询。
目前龙标检测能够开展的能效标识认证产品有:平板电视、微波炉、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电风扇、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冷水机组、高压钠灯、家用电磁灶、储水式电热水器、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多联式(热泵)机组等。
在能效标识管理制度中,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能效标识级相关信息的备案工作。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在申请能效标识备案时不必缴纳备案费用。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授权机构可对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规格型号应当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效率 ηr或机组效率 ηe应当依据 GB 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标识标注的效率 ηr或机组效率 ηe应当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测产品的效率 ηr或机组效率 ηe应当能满足标识上的标注值。
4.4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指 GB 的现行有效版本。
4.5 生产者或进口商在备案时由标识信息系统直接生成产品能效信息码。
4.6 列入国家能效“”目录的产品,应当标注能效“者”信息。
5 标识的印制、加施和展示
5.1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通风机均应当加施标识。
5.2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3 标识应当采用 80 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